您当前的位置:鄂州在线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鄂州计划生育办证须知

鄂州计划生育办证须知

信息来源于:鄂州在线 发布时间:2013/3/5
◆ 办理《生育服务证》有关手续
1、办理(居)委会领取《生育服务证登记表》2张。
2、《生育服务证登记表》里的“所在单位或村(居)委会意见”栏应由男女双方所在单位,现居住地村或居委会填写(情况属实、同意在某某地申报)并由主任和计生专干签名后盖村(居)公章。
3、带男女双方户口本、结婚证、2寸合影照3张、房屋产权证。
4、带指定机构女方近期孕检证明。
◆ 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有关手续
1、到村(居)委会领取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申请审批表2张。
2、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里的“申请人所在村、居委会意见”栏应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(情况属实、同意办理)并签名盖章。
3、全家户口本。
4、持证人2寸登记照3张。
5、育龄人员提交女方近期妇检证明。
◆ 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有关手续
1、到村(居)委会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登记表》2张。
(1)表里的“申请事项”栏应填写(终生只生一个孩子或保证不生第二个孩子)
(2)表里的“申请人所在单位”栏应由父或母方的单位填(同意办理)并签名盖章,其它单位填写无效。
(3)表里的“居委会意见”栏应由居委会填(情况属实、同意办理)并签名盖章。
2、带全家户口证、结婚证。
3、带2寸全家合影相片3张。
4、签订一份终生不再生育协议书。
5、女方近期的上环或透环证明。
(以上材料缺一不可)
◆ 重新组合家庭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指标须知
1、到村(居)委会领取生育二孩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;
2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;
3、夫妻双方及孩子户口簿、身份证复印件;
4、结婚证复印件;
5、夫妻双方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复印件(要求留存原件的单位注明“此件为原件复印件”字样,并加盖公章);
6、乡镇街计生办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计生办出具的情况调查报告;
7、女方近期的孕检证明(由指定单位出具)。
以上材料均要求一式三份,其中户口薄、身份证、结婚证须提交原件查看。
◆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报必备材料
1、夫妻双方书面申请;
2、家庭成员户口薄原件、复印件;
3、连续三年病史资料原件(病历、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);
4、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;
5、区级以上计生服务机构孕检证明;
6、夫妻与小孩合照的二寸彩照1张;
7、女方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村(居)委会组织的十人联名会议座谈记录(包括夫妻基本情况、生育史、患儿病史);
8、女方单位或乡镇街计生办书面报告,男女双方签意见盖章。
◆ 新生儿入户
1、结婚证、准生证;
2、出生医学证明;
3、父母身份证、户口本;
4、村(社区)或单位证明;
5、生育一胎的需出具有上环证明,生育二胎的需出具结扎证明。
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-308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